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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案情 2006年3月,李娜到漯河市長城花園酒店工作。其間,2008年2月到2009年1月其工資每月3600元,2009年2月到2010年3月其工資每月4200元。2010年3月,李娜離開長城花園酒店。因其在長城花園酒店工作期間,酒店未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未為李娜繳納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金,其向漯河市郾城區勞動爭議仲裁**申請仲裁,要求長城花園酒店繳納2006年3月至2010年3月期間的養老、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近日有很多關于保險的糾紛來廣東鑫涌律師事務所本所咨詢,現就哪些人較需要買保險做出詳解: 一是中年人:主要是指40歲以上的工薪人員,他們要考慮退休后的生活**,就**考慮給自己設
十一屆*****二十八次會議2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次全體會議。根據會議通過的議程,本次**會議繼續審議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農業技術推廣法修正案草案、精神衛生法草案,**審議特種設備安全法草案、旅游法草案、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等。 為了不斷豐富旅游產品,提升旅游服務質量,對于人民群眾關心的旅游安全、零負團費、景區票價、強迫購物、導游執業許可、旅游者維權困難等,均有相應規范。
廣東鑫涌律師事務所點評: 離異父母常常會就孩子的探望權產生意見分歧,此案三個焦點問題: 1.離婚協議中有關小孩撫養的內容是否應當變更 《婚姻法》*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判決。”具體到本案中,雙方在離婚協議中對小孩的撫養問題進行了安排。但如果當事人從子女成長的角度出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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