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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以財務報告為目的的評估的定義 以財務報告為目的的評估,是指資產評估機構及其評估人員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資產評估準則及企業會計準則或相關會計核算、披露要求,根為目的所涉及各類資產和負債的公允**或特定**進行評定、估算,并出具評估報告的專業服務行為。 由上述定義可知,以財務報告為目的的評估是為會計的計量、核算及披露提供意見的一種專業服務。根告的需求不同,評估對象也不同,但是這些評估對象通常來看是構成財
采用成本法評估資產的前提條件: 1.被評估資產處于持續使用狀態或被假定處于繼續使用狀態。持續使用假設又被分為現狀續用、轉用續用和移地續用假設。 2.被評估資產必須是可再生、可復制的資產。如果被評估資產不具有再生性或可復制性,采用成本法從重建的角度計算成本則不具有理論上和現實上的意義。另外,如果資產**,其**也可能無法通過簡單的重置成本來反映,比如包含了社會效應和文化效應的歷史性不動產。 3.
我們根據您的特定要求提供評估服務。評估效率和及時遞交評估報告是我們評估業務的基石。在此之上,我們還通過對各行業的豐富知識,為您的財務管理和控制方面提供*特的分析和協助。 我們的評估業務范圍包括: 企業整體資產評估、股權評估、凈資產評估、債轉股評估、礦山評估、礦業評估、單項資產評估、固定資產評估等 無形資產**評估、增資評估(包括**技術、非**技術、特許經營權、商標及商譽等) 知識產權評估、知識產
無形資產評估: **權、商標權、著作權、專有技術 銷售網絡、客戶關系、合同權益、人力資源 特許經營權、生產資質 商譽 土地使用權、采礦權、林權 評估目的: 出資:將無形資產作為非貨幣資產出資設立一家公司或向一家公司增資。 交易:單項無形資產或無形資產組合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轉讓。 質押:企業利用無形資產質押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 法律訴訟:①無形資產侵權損害導致的無形資產糾紛;②毀約導致的無形資產損失
公司名: 北京普華信德資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伙)
聯系人: 周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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