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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1.水位調節 (1)鍋爐的正常水位在水位計的中間。運行中隨負荷的大小進行調整:低負荷時保持高水位,高負荷時保持低水位。上下變動不宜**過40毫米。 (2)運行中要對兩組水位計進行比較,若顯示水位不同應及時查明原因加以糾正。 (3)鍋爐給水要做到均衡連續,勤給水、少給水,保持水位在正常水位線附近輕微波動。 (4)負荷變化較大時,容易出現假水位。要注意判斷,以免誤操作。 2.汽壓調節 (1)鍋爐運行時
機理和能量的轉換為了實現燃燒,必須有可燃物質.有燃燒所需要的足夠數量的氧氣,工程實際中,氧氣一般來自空氣。有足夠高的溫度。換言之,燃燒的基本條件為:可燃物質按一定的比例與氧分子狀態混合;參與反應的分子必須具有一定的能量貯備,即具有一定的溫度,以克服分子間的內力,即當分子碰撞時能夠破壞起始物質的鍵,而后結合成穩定的新鍵,最后導致反應產物的生成;需要有一定的時間,以保證反應進行完畢。 從能量守恒角度
電鍋爐用途就是取暖,但是在取暖的同時還可以為用戶提供熱水,居民用的熱水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飲用,另外一種就是日常使用,電鍋爐暖氣提供的熱水主要是用來日常使用的。 1.不要將電鍋爐安裝在潮濕的環境中,如浴室中。因為浴室中空氣潮濕,水蒸汽進入電器箱后,易在絕緣介質表面凝結,降低其絕緣性能,造成漏電事故。 2.在使用電鍋爐時,應先注滿水后再接通電源,不要隨意自行調整溫控器,以防止將溫控器調至沸點溫度以上
(1)減少鍋爐負荷,根據停機時間長度加厚煤層,厚度一般不**過200毫米,爐排速度適當加快。 (2)將煤層加厚至離渣塞約1毫米的距離,停止爐排的旋轉,停止轉鼓和引風機的操作,關閉調節板塊和小擋板的擋板 分段供氣,并通過自然通風維持煤炭。 弱燃燒,污水排放,將鍋爐水位提高到允許的高水位。 如果火燒掉煤閘板,爐柵可以再次啟動,使煤移回一段距離。 (3)如果鍋爐需要恢復運行,只需打開引線和鼓風機,調節煙
公司名: 泰安市泰山區山口常壓鍋爐廠
聯系人: 陳經理
電 話: 0538-8606135
手 機: 13002777048
微 信: 13002777048
地 址: 山東泰安岱岳區山東省泰安市后燕莊村
郵 編: 27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