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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普通化妝品中添加化學防曬劑的,應進行哪些檢驗?答:根據《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工作規范》附1《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項目要求》:配方中含有化學防曬劑的非防曬類產品,需檢測所含化學防曬劑。化學防曬劑含量≥0.5%(w/w)的產品(淋洗類、香水類、指甲油類除外),還應進行皮膚光毒性試驗和皮膚變態反應試驗。非防曬類化妝品中化學防曬劑含量之和≥0.5%(w/w)的產品(淋洗類、香水類、指甲油類除外),需要檢測
3月23日,《牙膏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印發,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辦法》貫徹落實《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要求,在制定過程中,對比主要國家和地區牙膏監管模式,廣泛聽取監管人員、行業協會、企業及業內*意見,經歷了多次修改完善,其發布實施將提升牙膏質量安全水平,規范牙膏功效宣稱,促進牙膏產業健康發展。牙膏管理制度法規逐步完善牙膏是人們生活中經常使用到的日用品,其
普通化妝品注銷后再次備案時,應提交情況說明,主要內容包括具體的注銷原因、注銷時間、再次備案產品與注銷產品之間的差異等,參考模板見附件。附件 注銷后再次備案說明根據《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五十九條,普通產品注銷后再次備案時,應當提交情況說明。現平臺設定,當某產品名稱已提交備案(去除空格后,國產進口一同比對),主動注銷后,任一備案人再次使用該產品名稱進行備案時均需上傳《注銷再次備案說明文件》。
功效宣稱專刊|北京市化妝品審評檢查中心關于普通化妝品備案常見問題一問一答(第十三期)
問題1:如何根據備案申請表分類編碼中的功效宣稱判斷產品是否屬于普通化妝品?答: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十六條規定“用于染發、燙發、祛斑美白、防曬、防脫發的化妝品以及宣稱新功效的化妝品為特殊化妝品。特殊化妝品以外的化妝品為普通化妝品。”同時根據《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三十五條規定“包含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必須配合使用或者包裝容器不可拆分的獨立配方的化妝品,應當分別填寫配方,按一個產品申請注
公司名: 北京天健華成**貿易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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