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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貫徹實施《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有關事項的提示? ? 針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20年12月28日發布的《關于貫徹實施《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有關事項的公告》(2020年 *144號),提示如下:(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化妝品、化妝品新原料實行分類管理,在《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配套的注冊、備案相關規定發布實施前,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應當按照現行注冊
關于征集化妝品禁用原料目錄等意見的通知各有關單位:為進一步加強化妝品原料*監管,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部署,我院對化妝品禁用原料目錄等文件進行了修訂,形成了《表1 化妝品禁用原料目錄(征求意見稿)》《表2 化妝品禁用植(動)物原料目錄(征求意見稿)》《表3 修訂前后對照表》《表4 修訂前后對照表》和《<化妝品
現在人們選擇化妝品時越來越重視成分,甚至興起了一個群體叫“成分黨”(指一些關注、研究化妝品成分的消費者)。他們不再滿足于聽生產企業講的一些關于產品的故事,而是更關注化妝品本身:它是由哪些原料構成的?這些原料有什么功效?哪些原料可能對皮膚不好?? ? ? 不過,真正做好“成分黨”并不是一件*的事,只有做好以下幾點,才有可能做一個明明白白的“成分黨”。? &n
化妝品與皮膚直接接觸,其原料*至關重要。原料使用必須符合《已使用化妝品原料名稱目錄(2015版)》和《化妝品*技術規范》(2015版)要求,不得**標使用限用物質,不得違法添加禁用物質。 化妝品中常見限用物質有防曬劑、去屑劑、防腐劑等,只要不**過法規要求的劑量使用在產品中便是*的。 化妝品中常見非法添加的禁用物質有糖皮質激素、汞、抗生素(氯霉素、甲硝唑)、苯酚。 1糖皮質激素 主要用于醫療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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