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交通事故肇事人逃逸,交強險是否賠償?法律依據是什么?《民法典》**千二百一十六條 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人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不明、該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或者搶救費用**過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需要支付被侵權人人身傷亡的搶救、喪葬等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后,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
執業理念:伸張正義、敬業負責、崇尚法治,促進社會的公平公正較是我們的不懈追求。涉及的服務內容:合同糾紛、債權債務、民間借貸糾紛、房產土地糾紛、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賠償、死亡賠償)、保險金融糾紛、建設工程糾紛、股權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等民商事案件。?律師介紹北京東迅律師事務所創辦人、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全國律師協會會員。2002年通過國家首屆**考試**法律職業資格。2007年執業于律師
買賣合同中約定的“買方經與業主結算后,方可向賣方付款,業主未結算,賣方不得索要貨款、質保金及違約金”的條款是否有效?
買賣合同中約定的“買方經與業主結算后,方可向賣方付款,業主未結算,賣方不得索要貨款、質保金及違約金”的條款是否有效??裁判總結:(1)買方以買賣合同中存在,“買方經與業主結算后,方可向賣方付款,業主未結算,賣方不得索要貨款及違約金”的條款,而拒付貨款、質保金、利息等違約金,法院不予支持。(2)買賣合同的合同主體是買賣雙方,其設定的合同條款應當符合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只要產品已經實際交付
房屋買賣糾紛中,房產中介業務員或開發商業務員涉嫌詐騙,不影響民事案件繼續審理,不能以涉嫌刑事案件為由駁回起訴,應繼續審理民事案件
房屋買賣糾紛中,房產中介業務員或開發商業務員涉嫌詐騙,不影響民事案件繼續審理,不能以涉嫌刑事案件為由駁回起訴,應繼續審理民事案件?案件總結:?(1)在房屋買賣交易中,二手房交易涉及房產中介公司,商品房交易涉及開發商,如果房產中介公司的業務員或開放商的業務員涉嫌詐騙房屋購買人、出賣人的購房款、涉嫌挪用進入公司賬戶的購房款、或者是業務員要求將購房款交付到業務員個人賬戶中,而后拒不交
公司名: 北京東迅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徐陽律師
電 話:
手 機: 15801353601
微 信: 15801353601
地 址: 北京昌平城北佳蓮時代廣場1座819
郵 編:
免費律師在線咨詢 具有豐富的法律實踐經驗 擁有豐富的法律資源
¥19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