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一、申請資料填報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準予開業通知書掃描件、法人聯系電話、手機、電子郵箱、傳真。二、提交申請資料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2份;2、匯款憑證復印件2份;3、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注冊登記表2份并加蓋公章;4、營業執照副本原件;5、準予設立(開業)登記通知書或其他相關經營范圍證明文件復印件兩份;6、公章;三、分機構初審分支機構初審、約10個工作日四、編碼中心審批編碼中心審批、約10
什么是**位置碼(GLN)?**位置碼(bal Location Number,以下簡稱GLN)是GS1**統一編碼標識體系中,用于標識參與供應鏈活動的法律實體、功能實體或物理實體的一種編碼數據結構,具有**性。用13位數字表示,主要應用于條碼符號自動識別與數據采集和電子數據交換。法律實體是指合法存在的機構,如:供應商、客戶、銀行、承運商等。物理實體是指具體的位置,如:建筑物的某個房間、倉庫或倉庫
商品條碼,是商品在流通過程中所使用的通用語言,是現代商業運行環節中不可缺少的技術,它的主要作用有:1商品條碼是商品在**流通的一“身份證”和**通用的商務語言;2商品條碼是產品追溯的重要標識;3商品條碼在互聯網新興產業中發揮信息傳遞作用;4在電子商務中被廣泛應用,從較初作為商品身份證實現自動結算,到現在關聯和傳遞整個供應鏈的信息,滿足電子商務和傳統商務線上線下融合的需求方面發揮著基礎性支撐作用。
在超市、商場我們經常會看到有些商品會有兩個條形碼,這個情況允許嗎?其實其中一個是店內碼。根據規定:*二十二條 銷售者應當積極采用商品條碼。銷售者在其經銷的商品沒有使用商品條碼的情況下,可以使用店內條碼。因此,店內條碼的使用,是符合國家標準《店內條碼》(GB/T18283)的有關規定。生產者不得以店內條碼冒充商品條碼使用。釋義1. 本條是關于使用店內條碼的規定。2. 銷售者在其商品的營銷與管理活動中
公司名: 深圳幫碼**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 陳小姐
電 話: 4008608998
手 機: 18998908645
微 信: 18998908645
地 址: 廣東深圳寶安區華豐**機器人產業園A座3樓302室(地鐵1號線固戍D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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