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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二人造成一人死亡,對外連帶責任,內部按份責任,保險公司應否全部賠償
交通事故中二人造成一人死亡,對外連帶責任,內部按份責任,保險公司應否全部賠償裁判要點(1)共同侵權責任中的責任分為對外責任和對內責任,對外責任是指對受害人的責任,對內責任則是指數個侵權人內部之間的責任分擔。而責任保險的保險標的是被保險人對*三人的責任,應指共同侵權的對外責任,而不是共同致害人之間的責任份額。(2)在商業三責險合同中,也并沒有排除賠付連帶責任的約定。由商業三責險對連帶責任進行賠償也符
(極具指導意義案例)|二次再審、最后一次終改判!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自身狀況對死亡占70%,肇事人應負全責
(較具指導意義案例)|二次再審、最后一次終改判!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自身狀況對死亡占70%,肇事人應負全責裁判**觀點:(1)鑒定意見顯示,交通事故(外傷)在死者死亡中的參與度只為30%,死者自身原有疾病對死亡后果的發生占有70%的比例,死者自身身體狀況與其死亡關聯度較大。但死者自身疾病狀況不是我國侵權責任法等法律規定的過錯,死者不應因該影響而自負相應的任何責任。(2)即是說,肇事人的侵權行為(交通肇
買賣合同中的買受人的檢驗義務買受人有義務及時檢驗貨物的質量是否符合合同的約定,并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或交易習慣履行己方應履行的進行檢驗所應具備的先期條件,如因買受人己方原因導致進行檢驗的先期條件不能或無法實現,且已經**過約定的檢驗期間或合理期間的,則視為買賣雙方交易的貨物質量符合合同約定。
執業理念:伸張正義、敬業負責、崇尚法治,促進社會的公平公正*是我們的不懈追求。?涉及的服務內容:勞動(勞務合同)爭議仲裁及訴訟代理、合同糾紛、債權債務、民間借貸糾紛、房產土地糾紛、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賠償、死亡賠償)、保險金融糾紛、建設工程糾紛、股權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等民商事案件。??律師介紹北京東迅律師事務所創辦人、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全國律師協會會員。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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