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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執業理念:伸張正義、敬業負責、崇尚法治,促進社會的公平公正*是我們的不懈追求。?涉及的服務內容:勞動(勞務合同)爭議仲裁及訴訟代理、合同糾紛、債權債務、民間借貸糾紛、房產土地糾紛、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賠償、死亡賠償)、保險金融糾紛、建設工程糾紛、股權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等民商事案件。??律師介紹北京東迅律師事務所創辦人、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全國律師協會會員。2002
分公司負責人即使加蓋的是偽造的印章,分公司、總公司也應當承擔擔保還款責任
分公司負責人即使加蓋的是偽造的印章,分公司、總公司也應當承擔擔保還款責任?案件總結:(1)根據《較高人民法院關于統一法律適用加強類案檢索的指導意見(試行)》*二條的規定:缺乏明確裁判規則或者尚未形成統一裁判規則的案件,應當進行類案檢索。而類案檢索的檢索順序除較高院發布的指導性案例外,首先應當是“較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典型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故此,研究本案例的適用規則,具有較強的實務意義。
肇事人不知道交通事故而駛離現場,保險公司應理賠|保險理賠案例
裁判總結:1、本案肇事人不知道交通事故的發生而離開現場,保險公司的保險條款約定:事故發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被保險機動車或者遺棄被保險機動車離開事故現場,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據此保險公司不予理賠。2、法院認為:首先肇事人不屬于法律所規定的逃逸。其次,對保險公司的免責條款的解釋,應當結合保險條款上下文、日常生活邏輯及案件具體事實作出合理解釋。條款的含義應當符合該領域合同條款的規制目的。
買家負有及時檢驗產品瑕疵之義務買賣雙方的主要義務就是賣方交貨,買方交錢。出于商事交易的誠實信用原則,為保護買家的利益能夠實現在買賣合同項下的利益,立法規定了賣家交貨不符時,買家可以采取一系列的救濟措施,以**買家****的產品。但與此同時權利與義務總是伴隨,當賣家交貨不符時,立法也課以買受人以及時檢驗和給予不符通知的義務。《合同法》*157條規定:“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間內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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