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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說說刑事案件辯護什么叫刑事案件辯護,所有人在遭受**部門追責法律責任時,都有權利對于被指控的罪刑開展沒罪、罪輕,緩解或是免予刑事處分的申訴書和辯駁,這就是刑事案件辯護。“刑事”是相比于“民事法律”來講,也就是相關刑法的。“辯護”便是以“辯”為方式、目地、方式,做到“護”的目地。辯護權關鍵就是指被告人對于指控開展辯駁、辯解及其得到辯護人協助的支配權。刑事訴訟是國家對違法犯罪開展起訴和處罰的主題活動,
《合同法》*286條的頒行,在理論界和審判實踐中引發了眾多爭議。對該項權利性質的認識,與其保護密切相關。為了配合較高院有關該項權利的批復中,對其實現**抵押權及其他債權的規定,將該項權利解釋為**權,較為合理。該項**權具有擔保物權的性質,其附從性、追及性、物上代位性及不可分性的特點,成為解決審判實踐中所遭遇問題的理論基礎。為此,本文對在審判實踐中針對《合同法》*286條及批復的適用所提出的問題,
刑事辯護的種類包括自行辯護,委托辯護和法律援助辯護。1、自行辯護自行辯護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針對指控進行反駁、申辯和辯解的行為。自行辯護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辯護權的重要方式,它貫穿于刑事訴訟的始終,無論是在偵查階段,還是在起訴、審判階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權自行辯護。2、委托辯護委托辯護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委托律師或其他公民擔任辯護人,協助其進行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己
侵犯患者知情權的認定知情權是患者在醫療診治中的重要,知情權主要表現在患者對自身疾病、**方式、手術風險和利弊、預后結果有知悉。醫院在術前溝通中對患者術中風險告知不足,對患者知情權構成侵犯。不同程度醫療損害可以要求哪些賠償項目?醫療損害導致患者遭受一般損害的,患者可以要求哪些賠償項目?醫療過程中患者遭受一般損害的,賠償范圍應包括以下賠償項目:(1)醫療費的賠償。受害患者接受必需的醫學檢查**和康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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